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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枣庄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程序及要求

来源:2exam.com 2012-5-30 12:30:46

附件9: 
枣庄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方案上报:高中根据各自办学特色填报自主招生申请表及制定招生方案。申报表应附带申报项目说明,主要包括:申报的项目及优势,项目小组人员基本情况及取得成绩,项目配套设施情况,培养方案等。招生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报名条件,招生计划,考核测试时间、内容及程序,录取办法,公示及监督机制等。
二、方案确定: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所报方案进行审批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立自主招生项目及计划,确定的项目、计划列入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并在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示。
三、方案公示:各区(市)教育局将市教育局确定的高中自主招生项目及计划向所属初中进行宣传;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意见及审批的自主招生项目、计划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区、市教育局审批后在市、区(市)及学校网站公示。
四、自主招生具体工作实施。
由区(市)教育局、高中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有如下工作环节构成:
(一)宣传:各区(市)教育局利用招生会等形式统一宣传全市的自主招生项目及计划,使具有相应潜质的学生了解招生情况,以利于初中学校能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目的、有方向的推荐。要求:自主招生是全市范围的招生,艺体招生是有资格的可以全市范围,各区市教育局要予以配合和保障。
(二)组织报名:各初中学校按照公示的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本校应届毕业生总数1%的人数确定推荐人数(省级规范化学校可为2%),在学校在籍优秀毕业生(或特殊潜质学生)中由学生和教师共同推荐确定人选,根据学生意愿确定相关项目的推荐候选人,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及有关推荐人填写“推荐生确认表”(一式三份)、后附标志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于4月27—28日报送所报高中,高中汇总后,将其中一份于5月5日报市局基教科。
(三)高中招生学校考核。
1、组织机构:高中自主招生学校成立要成立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组、专家考核组、监督检查组等,具体负责各环节工作。要求:各组织机构要职责明确,签订责任书;各环节工作要由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监督检查组可按照隶属关系邀请纪检、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参加,监督检查组要实施全程监督。
2、工作环节:学校考核根据招生项目,可分为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步骤实施,学校可根据不同的项目,设不同步骤和分值。要求:领导小组要确立各环节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计分要求和成绩统计公示方式,以利于规范操作;即时打分环节提倡现场确认、即时公示,每环节得分均要有评委的签字确认,学校要保留相关原始材料备查;各环节工作须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各环节工作结束后,按照考核各部分成绩之和,按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推荐生名单。
3、公示:一是将各环节成绩在高中招生学校即时公示;二是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在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和高中招生学校及其网站分别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后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5月20日)前分别报区、市教育局备案,并通知考生本人。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经查属实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不再递补。
4、考核要求:面试时可对学生在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诚信度以及思想品德的考察测试;笔试科目只与招生项目有关,不得组织多科目考试,也不能只依据笔试成绩录取。
五、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推荐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填报推荐表;
2、一个学生仅限被推荐到一所高中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高中学校不得借自主招生抢拉生源,区(市)教育局不得限制初中推荐方向;
4、初中学校要诚信推荐,不得超数额超比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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